固定资产可以作为安全费吗?
我公司最近在核算安全费用时,对于能否将固定资产算作安全费产生了疑问。我们有一些设备属于固定资产范畴,从用途上看似乎和安全保障有关,但不确定在法律规定上能否将其纳入安全费。想了解一下在我国法律里,固定资产到底可不可以作为安全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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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规定下,固定资产是否可以作为安全费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安全费的概念。安全费,即安全生产费用,是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这笔费用的使用是有严格规定和范围的。 依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等。 对于固定资产,如果它是为了满足安全生产的特定需求而购置或建造的,并且符合安全费用使用范围的相关规定,那么是可以将其相关支出作为安全费的。比如企业为了防止粉尘危害,购置的专业通风除尘设备这类固定资产,其支出就可以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然而,如果固定资产并非用于安全生产相关的特定目的,或者不符合安全费用使用范围的规定,那就不能作为安全费。例如企业购买的用于日常办公的普通办公桌椅,显然不属于安全费用的使用范畴。 所以,固定资产能不能作为安全费,关键在于其是否与安全生产相关以及是否符合安全费用使用范围的规定。企业在处理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操作,确保安全费用的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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