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存单是否能被法院冻结?


定期存单是可以被法院冻结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概念和依据。 首先,法院冻结定期存单是一种财产保全措施或者执行措施。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前或诉讼过程中,为了保证将来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的一种限制处分的强制措施。执行措施则是在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时,法院为了实现债权人的债权,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的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在执行阶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也就是说,当涉及到民事案件的财产保全或者执行时,如果定期存单的所有人是案件的当事人,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法院是可以对其定期存单进行冻结的。法院冻结定期存单一般会向相关金融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金融机构接到通知后,会按照要求对存单进行冻结操作。冻结期限也有相关规定,一般不得超过一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