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财务纠纷的时候财务会被冻结吗?


在有财务纠纷的情况下,财务是有可能被冻结的,但并非对方想冻结就能冻结,而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法定程序。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冻结财务”,在法律上一般指的是财产保全措施。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也就是说,如果在财务纠纷中,对方认为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自己的合法权益会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那么他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您相应的财务。但他需要向法院提供担保,并且要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会立即执行并通知您。 此外,如果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综上所述,在财务纠纷中,财务是有可能被冻结的,但需要通过法院,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来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