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员撞伤人全责是否可以先垫付再走保险?
我朋友是外卖员,工作时不小心撞伤人且判定为全责,现在伤者急需治疗费用,朋友不知道能不能先自己垫付费用,之后再通过保险报销。想了解下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有没有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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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讲,外卖员撞伤人全责的情况下,是可以先垫付再走保险的,但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肇事方必须垫付费用。 在交强险方面,根据相关规定,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也就是说,如果外卖员所骑车辆有交强险,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内对伤者的抢救费用进行支付。 在商业险方面,若交强险赔付后仍有不足部分,可能会涉及商业险的赔付。不过,具体能否通过商业险报销以及报销比例等,需要看保险合同的具体约定。 从实际操作和道德层面考虑,积极垫付费用有助于减轻自身的法律责任,也体现了对伤者的关怀。但外卖员在垫付时也要考虑自身的经济实力,避免给自己带来过大的经济压力。如果自身经济条件不允许,也可以通过交警协调,让保险公司垫付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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