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强制离婚可以分割财产吗

我现在面临一些婚姻问题,有离婚的打算,但是对方不太愿意,可能得走强制离婚的途径。我比较关心财产这方面,想知道要是真走到这一步,财产能不能进行分割,是怎么个分法,所以想具体了解下强制离婚时财产分割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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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要明确一点,在我国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强制离婚”,离婚一般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两种方式。 不管是哪种离婚方式,只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都是可以进行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像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如果双方能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自行分配这些共同财产,签订的离婚协议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要是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比如对财产范围、分配比例等存在争议,那么就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由法院来判决财产如何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尽量保障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的利益。比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对家庭付出较多,像照顾孩子、赡养老人等,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适当倾向这一方;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那么在财产分割上也会对无过错方有所照顾。 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离婚时是不参与分割的,仍归个人所有。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可共同处置的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明确属于夫妻一方单独所有、不参与共同财产范畴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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