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和平离婚可以分财产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和平离婚,对于财产分割这方面不太懂。想知道在这种和平离婚的情况下,财产到底能不能分,是怎么个分法,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好让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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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和平离婚是可以分财产的。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简单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像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等,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你们是和平离婚,那么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财产怎么分。要是能协商一致,那就按照协商的结果来分。比如你们商量好房子归一方,另一方获得一定的补偿款,这都是可以的。 要是协商不一致,就只能向法院起诉,让法院来判决。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比如,如果一方对家庭付出较多,像长期照顾孩子、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要是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无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会得到适当照顾,有过错方可能会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另外,要注意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像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这些都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包括工资、奖金等多种类型,夫妻对其有平等处理权。 个人财产:像一方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等,属于个人所有,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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