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是外国国籍是否可以专项扣除?
我家孩子入了外国国籍,我听说有子女教育专项扣除政策,就想问问,像我孩子这种外国国籍的情况,我还能不能享受这个专项扣除政策呢?不太清楚这方面规定,希望有人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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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是一项税收优惠政策,目的是减轻纳税人抚养子女的负担。简单来说,就是在计算你要交多少个人所得税的时候,把用于子女教育的一部分费用从你的收入里扣除,这样你需要交税的部分就变少了。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而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重点是,对于子女的国籍并没有限制。也就是说,不管子女是中国国籍还是外国国籍,只要符合上述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条件,纳税人就可以享受每月1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比如,你的孩子是外国国籍,正在国内上小学,或者在国外接受全日制的高中教育,你都能按规定进行专项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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