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签名可以由一个人签署吗?
我遇到一些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事情,对签名这块不太明白。想知道在我国法律规定里,司法鉴定签名能不能只由一个人来签署呀?我就想弄清楚这方面的具体规定,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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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签名一个人签署是不被认可的。 首先,来了解一下司法鉴定的概念。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这个过程很严谨,其结果对案件走向有着关键作用。 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十条,多人参加的鉴定,需要有二人以上具有鉴定资格的鉴定人签字或者盖章。《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一条也明确规定,同一司法鉴定事项应由两名以上司法鉴定人进行。第一司法鉴定人对鉴定结论承担主要责任,其他司法鉴定人承担次要责任。 这么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司法鉴定的公正性、准确性和可靠性。多人参与和签名,可以从不同角度对鉴定事项进行考量和判断,避免单一鉴定人的主观因素或失误影响鉴定结果,确保鉴定意见能最大程度反映客观事实,从而让其作为证据在诉讼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如果只有一个人签署,这样的司法鉴定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不能充当证据,也不具备法律效力。 相关概念: 司法鉴定: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鉴定人负责制度:鉴定人应当独立进行鉴定,对鉴定意见负责并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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