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忘记交是否可以补交?
我之前起诉了一个案子,法院通知我要交诉讼费,结果我给忘了。现在过了缴费时间,我想问问还能不能补交啊,会不会因为没按时交就直接按撤诉处理了,我很担心这个案子就这么没了。
展开


在法律实践中,诉讼费忘记交后能否补交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诉讼费。诉讼费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一般来说,如果是在法院规定的缴费期限内忘记交诉讼费,只要能及时发现,并且有合理的理由,比如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导致忘记,在向法院说明情况后,是有可能被允许补交诉讼费的。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判断是否给予补交的机会。但要是超过了规定的缴费期限较长时间,且没有正当理由,法院很可能会按照自动撤诉处理。一旦按撤诉处理,就意味着这个案件在程序上暂时结束了,如果当事人还想继续维权,就需要重新起诉。所以,如果发现忘记交诉讼费,一定要第一时间联系法院,诚恳地说明情况,请求法院给予补交的机会。如果法院同意,就尽快补交诉讼费,让案件继续正常审理。要是法院不同意补交,只能重新启动诉讼程序,但要注意相关的诉讼时效等问题,避免因超过时效而丧失胜诉权。总之,当事人在接到法院的缴费通知后,一定要重视,及时缴纳诉讼费,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