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阶段能否申请保全?
我有个官司已经到执行阶段了,但是我担心被执行人会转移财产,影响我的权益。我想知道在执行阶段还能不能申请保全啊?具体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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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阶段是可以申请保全的。这里涉及到执行保全的概念,执行保全其实就是在执行程序中,为了保证将来生效法律文书得以执行,法院根据申请或依职权对相关财产采取的一种保护措施。 从法律依据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在执行阶段申请保全的流程和要求与诉讼中的保全有所不同。一般来说,申请人需要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申请保全的理由和提供相应的担保等。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会及时作出保全裁定,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比如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执行保全时一定要有合理的理由和证据,否则法院可能不会支持申请。而且,在执行阶段保全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执行的顺利进行,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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