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转账的钱能要回来吗
分手后转账的钱能否要回来,要根据转账的性质来确定。
首先,如果是恋爱期间表达爱意的自愿转账,通常视为赠与,分手后难以要回。比如在情人节、生日等特殊日子,转一些具有特殊含义的金额,像520元、1314元等,这类转账一般会被认定为是表达爱意的自愿赠与,一旦赠与完成,财产所有权转移,就不能再要回了。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这种表达爱意的赠与通常不符合撤销条件。
其次,如果转账是以结婚为前提的自愿转账,分手后是能够要回的。比如一方为了筹备婚礼等与结婚相关事宜转账给另一方,若最终没有结婚,那么这部分转账可以主张返还。
再者,如果转账行为被认定为借款,也是能够要回的。比如双方明确约定这笔钱是借款,或者从聊天记录、转账备注等能看出是借款性质,那么出借方有权要求对方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要是对方拒绝还款,出借方可通过法律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即便没有书面合同,只要能证明借款事实,也可以主张权利。
相关概念:
赠与:就是一方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另一方,另一方表示接受的行为。
借款:是一方将钱借给另一方,约 定在一定期限后归还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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