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庭了还能取保候审吗?
我涉及一个案子,现在法院已经开庭审理了。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还能不能申请取保候审呢?我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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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在法院开庭后,依然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不过,开庭后申请取保候审是否能得到批准,要由法院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犯罪的性质、情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等进行考量。如果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那么申请取保候审就有获得批准的可能。但如果不符合相关条件,比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存在较大的社会危险性,可能干扰证人作证、毁灭证据、继续实施犯罪等,法院就可能不会批准取保候审申请。总之,即使法院已经开庭,只要符合法定条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都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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