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彩礼是否能要回来?


在探讨离婚后彩礼能否要回来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彩礼的概念。彩礼,也叫聘礼,是在结婚前,男方给予女方或其家庭的财物,这是一种具有传统习俗性质的行为。 关于离婚后彩礼是否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有明确规定。该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下面我们对这三种情形进行详细分析。 第一种情形,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种情况比较好理解,如果男女双方只是按照习俗举办了婚礼,但没有去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之后双方分开,给付彩礼的一方有权要求返还彩礼。因为从法律角度来看,双方并没有建立起合法的婚姻关系。 第二种情形,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即使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如果双方实际上并没有共同生活在一起,在离婚时,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这里的“共同生活”,是指双方在日常生活中相互扶持、共同承担家庭义务等。 第三种情形,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需要证明因为给付彩礼,导致给付方家庭经济陷入困境,难以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比如,因为给付彩礼而背负了巨额债务,生活质量严重下降等。在离婚时,符合这种情形的,也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断是否返还彩礼以及返还的比例。比如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是否生育子女、彩礼的用途等。如果双方已经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部分返还彩礼。总之,离婚后彩礼能否要回来,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