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在娘家拆迁能获得补偿吗?


户籍在娘家拆迁是否有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法律原则上来说,只要当事人户籍没有迁出,就应该享受户籍所在地的政策和待遇,因为户籍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在农村,如果外嫁女户口在娘家,且在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确定时,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就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的拆迁款分配权。这是有相关法律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第三十三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也提到,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这都保障了妇女在娘家的相关权益。 不过,拆迁补偿是否和户口有关系要看具体的拆迁政策。有的拆迁项目是按房产的面积为补偿计算的依据,对于房产上户口的情况不予以考虑;而有的回迁安置项目则把户口的数量作为安置面积的计算标准。所以,具体能不能获得补偿以及能获得多少补偿,要结合当地具体的拆迁政策来确定。 如果对补偿有疑问或者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权,比如向相关部门咨询、申请裁决等。申请裁决时,如果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可向市、县人民政府递交协调申请;协调不成或自申请协调之日起60日内不予协调的,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国务院或省级政府)申请裁决。若对裁决不服,还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国务院裁决除外)。 相关概念: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指成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员所具备的条件和身份认定,涉及到土地权益、收益分配等诸多方面。 民主议定程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讨论决定相关事项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