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拆迁补偿出嫁女儿能否享受?

我家这边现在面临拆迁,我是出嫁的女儿,户口还在娘家。但村里有人说我不能享受拆迁补偿,我心里很疑惑。我想知道像我这种情况到底能不能享受拆迁补偿,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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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出嫁女儿是否能享受拆迁补偿,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析,具体如下: **户口未迁出的情况**:若出嫁女儿的户口仍保留在原集体经济组织中,那么她便享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在这种情况下,她和其他村民一样,在遇到征地拆迁时,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款。这是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妇女结婚后,若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出嫁女”原村集体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所以“出嫁女”仍然享有土地承包权,在遇到征迁时可依法享有征地补偿款。例如,某村进行拆迁,出嫁但户口未迁出的女儿,就可以和其他村民一样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 **出嫁后户口迁入小城镇的情况**:此种情形下出嫁女也有权取得征地补偿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因此,在征地拆迁中,这类出嫁女可以依法享有征地补偿款。 **出嫁后户口迁入其他村的情况**:需要区别对待。如果户籍迁出,但出嫁女在婆家并未取得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原来村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还保留,此种情况下“出嫁女”在遇到征地时候可以获得相应补偿款;如果出嫁女户口从娘家迁出,且在婆家已经取得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此种情况下丧失了娘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遇到征地补偿时候不能取得相应的征地拆迁补偿款。 另外,如果娘家位于城市之中,而出嫁女儿是该处房产的所有者,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那么她同样有权获得拆迁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当地存在特殊的村规民约等规定,且这些规定合法有效,那就可能会对出嫁女儿的补偿权益带来一定的影响。不过,这些规定绝对不能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比如不能因为女儿出嫁就剥夺其应得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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