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娘家房子拆迁,女儿是否有份?

我家娘家那边房子要拆迁了,我作为出嫁的女儿,不太清楚自己能不能分到拆迁补偿。我户口之前迁出过,不过后来又迁回了娘家,这种情况不知道有没有份。另外,关于拆迁补偿这方面具体是怎么规定的也想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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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娘家房子拆迁,女儿是否有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以下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从产权角度来看。如果女儿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者之一,比如房屋权属登记证书上有女儿的名字,那么她自然有权分享拆迁补偿。因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在房屋拆迁时,依法应获得相应的补偿,这是对其财产权益的保护。相关法律依据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等,这里的被征收人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 其次,从继承角度分析。即便女儿并非被拆迁房屋的所有者,但在父母离世之后,其作为遗产继承人,同样可以享有拆迁补偿。在法定继承中,男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女儿有权继承父母的房产等财产,当娘家房子拆迁时,她可以基于继承权获得相应补偿。 再者,从村民身份角度考虑。如果女儿在出嫁后户口尚未迁出原集体,或者虽然已迁出但又重新迁回,且在娘家村实际生产生活,那么她仍然有权享受拆迁补偿。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女儿属于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与其他成员一样享有相应的权益。例如,在一些农村地区,土地征收补偿是按照村集体成员人数进行分配的,这种情况下符合条件的女儿就可以获得补偿。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所以在征地拆迁中相应情况下的出嫁女可以依法享有征地补偿款。 然而,如果女儿的户口已经从娘家村迁出,并且经常不参加娘家村的集体活动,不属于这个村的成员,一般就不能获得娘家房屋拆迁的补偿。但如果女儿的户口虽迁出,在婆家并未取得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原来村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还保留,此种情况下“出嫁女”在遇到征地时候可以获得相应补偿款。 综上所述,女儿是否能获得娘家房子拆迁补偿,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具体还得按照各地政府拆迁政策予以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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