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出嫁女儿户口在娘家,在遇到拆迁时是否有补偿?

我家面临拆迁,我是出嫁的女儿,户口还在娘家。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自己能不能获得拆迁补偿,想了解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是只要户口在娘家就一定有补偿,还是有其他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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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承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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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女儿户口在娘家,在遇到拆迁时,一般情况下是可以有补偿的,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从村集体成员资格的角度来看,如果出嫁女儿的户口并未迁走,仍然属于当地村集体人员。因为在我国,农村土地等资源的相关权益和补偿,理应由构成村团体的群众一同拥有。例如,若外嫁女在新居所不拥有土地资源及房屋利益,即便出嫁了,户口在娘家,还是可以在原村获得拆迁补偿款的;但如果外嫁女的户口迁移后落到了婆婆家,且在婆婆家拥有土地资源和房屋利益,那么娘家拆迁时通常就不能得到补偿了。 其次,从房屋产权共有人的角度分析,如果出嫁女儿是被拆迁房屋的共有人,那理应得到相应的拆迁补偿。比如,出嫁女儿名字在房产证上,那她作为共有人,自然有权利获得拆迁补偿;反之,若名字未在房产证上,但能提供其他证据如出资买房的凭证等,同样有权获得补偿。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外嫁女的户口已迁出,但是在新居住地没有土地承包权的,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有承包地。因此外嫁女仍然可以参加分配原村征地补偿款,如果拆迁,也是可以获得拆迁补偿款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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