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辞退能拿到经济补偿金吗?


试用期辞退是否能拿到经济补偿金,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通俗来讲,就是在一些法定的情况下,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了,单位要给劳动者一笔钱作为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如果是因为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比如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因为这种情况下是劳动者自身存在过错或者不符合单位的要求。 而如果是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另外,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正当理由,随意在试用期辞退劳动者,这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试用期被辞退能否拿到经济补偿金,关键要看辞退的原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支付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