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涉案300多万且获利1万,能否做到无罪?
我涉及帮信罪,案件里涉案金额有300多万,我从中获利1万。现在心里特别慌,不清楚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有没有可能被判定无罪,想知道具体的法律依据和判定标准。
展开


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它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对于帮信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从你所说的情况来看,涉案金额300多万且获利1万,已经达到了司法解释中关于“情节严重”的标准,通常会被认定构成帮信罪。 不过,也存在一些可能被判定无罪的情形。如果能够证明自己确实不知情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也就是不具备“明知”这一主观要件,那么就不构成帮信罪。例如,有证据表明你是被他人欺骗、误导,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提供了相关帮助。此外,如果案件的证据存在严重问题,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来证明你构成犯罪,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也可能会被判定无罪。但要做到这一点,需要有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抗辩理由。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