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婚后财产能要吗,现在该怎么分?

我和另一半刚办完离婚手续,突然想到婚后我们有一些共同财产还没处理。我想知道离婚后还能不能要回这些婚后财产,要是能要的话,具体应该按照什么方式来分割呢?心里很没底,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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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后对于婚后财产是否能主张分割以及如何分割,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是关于离婚后能否要回婚后财产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如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若发现对方存在上述恶意行为,离婚后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自己应得的婚后财产份额的。 如果是离婚时未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另行起诉要求分割。这是因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处于共有状态,离婚时未分割并不意味着放弃权利。 其次说说婚后财产的分割方式。一般情况下,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里所谓的照顾子女权益,就是在分割财产时要考虑到子女的生活需求和成长环境,保障子女的利益。照顾女方权益,是基于男女在社会经济地位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差异,给予女方适当的倾斜。而照顾无过错方权益,比如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行为,在分割财产时,无过错方可以适当多分财产。 此外,对于一些特殊的婚后财产,分割方式也有所不同。例如涉及到夫妻双方共有的房屋,如果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对于夫妻共同经营的企业等财产,也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分割,可能涉及到股权的转让、企业的继续经营等问题,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分割方案。总之,婚后财产的分割要遵循法律规定和公平合理的原则,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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