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解除劳动协议是否能拿到钱?

最近在考虑换工作,和公司解除劳动协议。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拿到钱呀?不太清楚具体的法律规定,就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在解除劳动协议后,我有没有可能拿到一些补偿之类的,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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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解除劳动协议是否能拿到钱,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协议,这种情况属于违法解除,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基数×年限。年限方面,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基数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若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按照实际工作月数计算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例如,小李在公司工作3年,月平均工资5000元,公司无故解除协议,那么公司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就是3×5000 = 15000元。 其次,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协商一致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另外,还有一些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无需支付补偿的情况。比如当劳动者试用不合格,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支付补偿;当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企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且协商不成变更合同等,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预告劳动者本人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或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确需裁员,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也可解除劳动合同。 不管是哪种情况解除劳动协议,用人单位都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其应得的薪资。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赔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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