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了抚恤金还能领取养老金吗?
我家里老人去世后,家属领取了抚恤金。现在我有点疑惑,领取了抚恤金之后,还能不能继续领取养老金呢?我不太清楚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和规定,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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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抚恤金和养老金是两个不同概念的待遇,领取了抚恤金后能否领取养老金,需要分情况来看。 抚恤金是国家或有关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的费用,主要目的是对家属进行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比如,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就可以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这依据的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养老金则是一种养老保险待遇,是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一般情况下,如果领取抚恤金的是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本人,比如伤残职工,只要其满足养老金领取条件,是可以同时领取抚恤金和养老金的。但如果是死者家属领取的抚恤金,死者本人自然不能再领取养老金,在其去世后养老金发放就会停止。 综上所述,领取抚恤金和领取养老金之间没有必然的冲突限制,关键在于领取主体是否符合养老金的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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