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社保卡注销后异地办理市民卡,保障还能用吗?


首先,咱们来说说社保卡和市民卡的概念。社保卡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IC)卡,它包含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功能。而市民卡是政府授权发放给市民用于办理个人社会事务和享受公共服务的集成电路卡,有些地区的市民卡也集成了社保功能。 当你注销本地社保卡并在异地办理市民卡后,保障是否还能用,这要分不同的保障项目来看。 对于医疗保险,一般情况下,医保关系是和参保地绑定的。如果你在异地办理市民卡后,按照当地规定参加了医疗保险,并且完成了医保关系的转移接续手续,那么在符合当地医保报销政策的情况下,是可以正常享受医保保障的。依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城乡各类流动就业人员按照现行规定相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得同时参加和重复享受待遇。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新就业地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新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中止原基本医疗保障关系后的3个月内到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按当地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对于养老保险,它也是可以进行转移的。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 其他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也都有各自的规定和转移接续办法。一般来说,只要按照规定办理了相关手续,保障是可以继续享受的。所以,你需要确认自己是否在异地按照规定参加了相应的社会保险,并完成了必要的转移接续手续,这样才能确保保障的正常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