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欠债人还不起,担保人有义务偿还吗?

我给朋友做了借款担保,现在朋友还不上钱了,我很担心。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作为担保人到底有没有义务帮他还钱呀?想了解具体法律是怎么规定这种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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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欠债人还不起债务时,担保人是否有义务偿还,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担保有两种方式,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在这种情况下,当欠债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既可以请求欠债人履行债务,也可以直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欠款到期后,债权人可以选择要求欠款人或者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担保人有义务还钱。 要是一般保证,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比如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此时保证人不得行使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还是有义务偿还债务的。 所以,当欠债人还不起钱时,担保人不一定马上就有义务还钱,要先看保证方式以及具体情况。 相关概念: 一般保证:是一种较为特殊的保证方式,在这种保证关系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选择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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