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主妇离婚时能分割财产吗
我是一名家庭主妇,这些年一直在家照顾家庭、孩子和老人,没有出去工作。现在我和丈夫感情不和打算离婚,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有没有权利分割我们家的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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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妇离婚时是可以分割财产的。这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获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虽然家庭主妇可能没有直接的经济收入,但她为家庭付出了大量的劳动,像照顾老人、抚育子女等,这些劳动同样具有价值。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她和丈夫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是有平等的分割权利的。 而且,如果家庭主妇因为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家庭主妇在离婚时不仅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有可能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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