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上海买了共有产权房之后还能不能买商品房?

我在上海买了共有产权房,现在因为一些家庭情况的变化或者投资等原因,想再买一套商品房,但是不太清楚政策上允不允许。想具体了解一下相关规定,以及如果可以买的话,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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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买了共有产权房后,一般不再符合购买商品住房相关规定,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并经区住房保障实施机构书面同意的除外。 共有产权房是政府为了帮助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解决住房问题而推出的保障性住房,实行政府与购房者按比例共有产权的形式。其目的是降低购房负担,满足住房困难家庭的需求,稳定房地产市场价格。 特殊情形主要包括:一是在申请阶段退出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二是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被回购或者优先购买,并完成转移登记和房屋移交;三是购买政府产权份额,并完成转移登记;四是上市转让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足额缴纳政府产权份额价款并完成转移登记;五是购买商品住房,经区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核定,仍符合住房困难面积标准。 法律依据方面,虽然没有专门针对此问题的具体单一法条,但这是基于上海的住房保障政策相关规定来执行的,旨在确保共有产权房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保障真正有住房需求的家庭能够受益。 需要注意的是,已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未退出共有产权住房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再购商品房(含二手住房)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和权属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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