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得到人借两千块钱不还可以立案吗
我借给别人两千块钱,现在能找到对方,但对方就是不还钱。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不知道这种情况去法院立案,法院会不会受理,所以想问问两千块钱的借款纠纷能不能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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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找得到人借两千块钱不还能否立案这个问题时,我们要先弄清楚这里的“立案”具体指刑事立案还是民事立案,它们是不同的概念。 刑事立案通常涉及犯罪行为。在借款纠纷里,如果要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一般得看是否构成诈骗罪等犯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不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才属于“数额较大”。所以,单纯的两千块钱借款不还,通常很难达到诈骗罪的刑事立案标准。 而民事立案则是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对于两千块钱的借款纠纷,只要你有明确的被告(也就是你能找到对方),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比如要求对方归还两千块钱及相应利息),并且有相关的事实和理由(比如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的证据),同时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那么法院一般会予以立案受理。所以,从民事角度来说,两千块钱的借款纠纷是可以立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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