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品房预售时,若预售证还未下来,是否可以交首付呢?
最近看中了一套房子,准备买下来,可发现开发商的预售证还没办下来,销售却一直催着交首付。我心里挺纠结的,不知道这种情况下交首付是否合法合规,会不会有什么风险,所以想了解清楚这方面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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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预售证没下来的情况下,是不能交首付的。 首先,从法律层面来讲,预售房产的开发商必须持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才能进行房屋预售活动。这是为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房屋出售要求的,是不允许进行销售的,而预售许可证就是合法销售的重要凭证之一。 其次,若开发商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该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不过,如果在起诉前开发商取得了合法有效的预售许可证,那么这种情况下合同可以被认定为有效。 对于购房者来说,在预售证没下来时交首付存在很大风险。因为此时的交易没有法律保障,如果开发商出现资金链断裂、跑路等问题,购房者可能会面临首付款无法追回,房屋也无法得到的困境。所以,购房者应选择具备五证的商品房进行购买,以确保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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