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房屋预售合同就得交纳全款吗?
最近打算买预售房,和开发商签了预售合同,但手头资金不太充裕,担心必须得交全款。想知道签了预售合同在法律上是不是就一定要交全款,有没有其他付款方式可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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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房屋预售合同并非就得交纳全款。 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层面来看,商品房预售业务并没有强制要求购房者支付全额款项。购房者在购买预售商品房时,付款方式和金额是买卖双方协商确定的结果。比如,通常可以通过认购等方式先支付定金,后续再按约定分期支付房款等。 在实践中,商品住宅首付一般不低于30%,商业用房首付不低于50%。不过,这也不是绝对的标准,具体还得看双方协商情况。 当然,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需要付全款,那么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若买受人违约不支付全款,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比如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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