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了好几天了还能不能报警?
前几天我跟人起了冲突被打了,当时没想着报警,现在过了好几天,身上还有伤,我还能去报警处理这件事吗?不知道警察会不会受理,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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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了好几天之后仍然是可以报警的。 从法律层面来看,公民人身权利受到侵害,有权利向公安机关报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被打这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只要在六个月内报警,公安机关都是会依法处理的。 而如果被打情况比较严重,涉及刑事犯罪,比如构成轻伤及以上的伤害,那么适用的追诉时效会更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五年内报警,都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不过,被打后隔了好几天才报警,可能会给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带来一定难度。因为时间一长,现场可能被破坏,相关证据可能灭失,证人对事件细节的记忆也可能模糊。但即便存在这些困难,只要有证据能证明被打的事实,公安机关依然会依法处理。比如身上的伤痕、当时就医的病历、监控视频、证人证言等都可以作为证据。所以,被打了好几天去报警是可行的,要尽快收集保留好相关证据,及时报警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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