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别人借钱不还有借条能告诈骗吗

我把钱借给了别人,当时还写了借条,可现在到了还钱的时候,对方却一直拖着不还。我就有点怀疑,他是不是从一开始就打算骗我钱啊。我想问问,像这种有借条但对方不还钱的情况,能不能去告他诈骗啊,我主要想弄清楚能不能按诈骗来追究他责任。
展开 view-more
  • #借贷纠纷
  • #诈骗认定
  • #借条效力
  • #民事责任
  • #刑事犯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别人借钱不还有借条不能告诈骗。 首先,借条是一种书面借款合同,它代表着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这是民事法律行为。比如您和朋友之间写了借条借了钱,这就形成了一种民事上的约定。 而诈骗罪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故意通过欺骗手段让您把钱交给他,并且不想归还。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不过,如果要认定构成诈骗,得符合一定条件。从主体上,实施行为的人得是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从主观方面看,行为动机必须是故意且明确想非法占有这笔钱。从客观行为上,行为人要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手段,让您产生错误认识从而借钱给他,比如编造虚假的借钱用途等,并且拿到钱后根本不打算还。 如果只是单纯借钱不还,没有这些诈骗的行为特征,通常只能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比如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钱并支付逾期利息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相关概念: 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 刑事责任能力: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达到一定年龄且精神正常的自然人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虚构事实:就是编造不存在的事情来欺骗他人。 隐瞒真相:是指故意不把真实情况告诉对方,让对方产生错误判断。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