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可以以诈骗起诉吗?
我把钱借给了一个朋友,现在到了约定还款时间,他却一直拖着不还。我心里犯嘀咕,这情况能不能按诈骗去起诉他啊?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欠钱不还的情况,具备什么条件就能以诈骗罪名起诉,要是不能按诈骗起诉,又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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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单纯的欠钱不还不能直接以诈骗起诉。诈骗,简单来说,就是有人用欺骗手段,让别人信以为真,然后把财物交给他,最终导致财物受损的人遭受财产损失。也就是说,犯罪人从一开始就不想还钱,用一些手段骗你把钱借给他。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判断能否构成诈骗,首先要看借款人主观上有没有非法占有出借人财产的目的,通俗讲就是借钱时就没打算还。其次,看是否采用了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让出借人误以为借款人有偿还能力才把钱借出去。如果只是因为资金周转困难、暂时没钱还等原因没能按时还钱,并且没有欺骗行为,那通常属于借贷纠纷,不算诈骗,这是民事范畴,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还钱。 要是有证据证明借款人在借钱时就蓄意欺骗,根本没打算偿还,而且涉及金额达到当地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各地标准可能不同),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构成诈骗罪,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侦查后决定是否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关概念: 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非法占有:就是没有合法依据,想把别人的财产据为己有。 虚构事实:就是编造不存在的事情来欺骗人。 隐瞒真相:是指把真实情况故意藏起来不让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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