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异地居住了,身份证还能不能用?
之前在外地工作,办了当地的身份证。现在回老家发展,不在异地住了,不知道之前办的那个身份证还能不能继续用,会不会因为居住地址的问题不能用了,想了解一下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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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一种法定证件。一般情况下,不在异地居住了,原来办理的身份证依然是可以使用的。 身份证的有效期是根据年龄来划分的,未满16周岁的,有效期为5年;16周岁至25周岁的,有效期为10年;26周岁至45周岁的,有效期为20年;46周岁以上的,有效期为长期。只要身份证还在有效期内,其本身的证明效力是不受居住地址变化影响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规定,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也就是说,身份证上登记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发生变化,并不影响公民身份号码以及身份证本身的效力。 不过,虽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仍可使用,但如果居住地址发生了变化,建议及时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换领新的身份证,将新的居住地址信息更新到身份证上,这样在一些需要核实居住地址的场合,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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