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可以在别的派出所办理吗?
我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离我住的地方特别远,平时工作又忙,实在没时间专门跑一趟去办身份证。想问问能不能在我住的附近的派出所办理身份证呢?这样会方便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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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是可以在别的派出所办理的,这主要涉及到身份证异地办理的情况。 首先,我们要明确相关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为方便群众办理业务,提高工作效率,目前已经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等制度。这就意味着居民在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可以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不过,在办理时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提供相应的材料。一般来说,申请换领的,需要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需要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在办理流程上,申请人要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然后,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会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要及时审核签发。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当然,也有一些情形是不适用异地办理的。比如,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等情况,是不能异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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