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可以在其他省份办理吗?


身份证是可以在其他省份办理的,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身份证异地办理。这种便民措施大大方便了在外地生活、工作、学习的人们,不用再为了办理身份证专门跑回户籍所在地。 依据《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我国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等制度。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可在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不过,身份证异地办理也是有一定条件和流程的。对于换领身份证来说,需要申请人交验居民身份证;而补领身份证的话,要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等能证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在流程上,首先本人要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然后,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会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最后,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需要注意的是,也存在一些不能异地办理的情况。比如,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等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