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违建能够被强拆吗


养殖场违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下是可以强拆的。 首先解释一下什么是违建,违法建筑就是没有通过相关法律规定而建设的建筑,通常没有办理相应合格证书。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也就是说,如果养殖场属于这种未取得相关许可等违法建设情况,相关部门是有权处理的。 不过,强拆要遵循法定程序。一般情况下,先由城乡规划局等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确认是违章建筑后,向违法行为人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并交纳罚款。要是当事人拒不执行,相关部门才能实施强拆。而且,即使是违建养殖场被强拆,当事人如果认为强拆行为违法侵犯了自己合法权益,也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比如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另外,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 。这说明在特定合法依规的整治情况下,养殖户能得到相应补偿。 相关概念: 司法强拆:指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