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个人欠债还不上是否可以申请破产?

最近经济上出了大问题,欠了不少债,实在还不上了。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申请破产来解决债务问题。主要就是想弄清楚从法律角度,个人欠债还不上到底有没有申请破产这条路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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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在我国大部分地区个人欠债还不上是不可以申请破产的。个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只要个人还有财产,就得用来偿还债务。 目前我国没有普遍适用的个人破产制度,只有企业法人具有申请破产的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不过,存在特殊地区有关于个人破产的规定。比如在深圳经济特区,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第二条,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且参加深圳社会保险连续满三年的自然人,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丧失清偿债务能力或者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可以依照本条例进行破产清算、重整或者和解 。 如果个人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人通常可以通过一般的民事诉讼程序实现其债权,并对债务人相关权利义务进行相应的限制。比如限制高消费等。总之,个人在面对债务偿还困难时,要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协商解决办法,避免产生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相关概念: 无限连带责任:是指投资人除承担企业债务分到自己名下的份额外,还需对企业其他投资人名下的债务份额承担连带性义务,即其他投资人名下的债务份额自己有义务代其偿还债务份额。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 重整:是指不对无偿付能力债务人的财产立即进行清算,而是在法院主持下由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制定重组计划,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债务人按一定方式全部或部分清偿债务,同时债务人可以继续经营其业务 。 和解:是指具备破产原因的债务人,为避免破产清算,而与债权人会议达成以让步方法了结债务的协议,协议经法院认可后生效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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