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员可以经商办企业吗?
我是一名事业单位人员,最近想自己做点生意,不知道政策上允不允许。看到有人说人社部有文件说可以,我想确认下是不是真的,事业单位人员到底能不能经商办企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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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关于事业单位人员是否可以经商办企业,不能一概而论。 从普遍的规定来看,为了保证公职人员的廉洁性和公正性,避免利益冲突,对公职人员的经商行为是有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违反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违反规定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这里所指的公职人员也涵盖了事业单位人员。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防止公职人员利用手中的职权为自己的商业活动谋取不当利益,从而损害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平。 不过,人社部在鼓励创新创业等政策背景下,出台过相关文件。例如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也允许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新创业。这意味着在符合一定条件和程序的情况下,部分事业单位人员,尤其是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参与到商业活动中。但这通常需要经过所在单位的同意和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而且在离岗创业等期间,人员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等也有相应的规定。 所以,事业单位人员并非绝对不可以经商办企业,但要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单位的相关规定。如果违反规定擅自经商办企业,可能会面临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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