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的情形具体有哪些呢?


专利侵权的情形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判断,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 前提条件:存在有效的专利权 一项发明创造只有在其被授予专利权的有效期间内,才受法律保护。在授予专利权以前、专利权期限届满后、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已经终止后,第三人的实施行为通常不构成专利侵权。例如,某专利的保护期限是20年,在这20年里该专利受法律保护,超过20年后他人使用相关技术一般就不算侵权。 ### 关键情形:未经专利权人许可 只有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实施行为才可能构成专利侵权。许可的形式包括书面许可、口头许可或者默示许可等。默示许可是指一方当事人提出民事权利的要求,对方未用语言或者文字明确表示意见,但其行为表明已经接受的情况。比如,专利权人主动为他人实施自己专利进行技术指导的行为,一般认定专利权人已经默示许可他人或被指导的厂家共同实施其专利技术,这种情况不构成侵权;反之,若没有得到任何形式的许可就实施专利技术,则可能构成侵权。 ### 行为目的: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以营利为目的的实施一定的行为,才可能构成侵权。不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专利,一般不构成侵权。例如,某企业为了生产销售产品而使用他人专利技术,这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可能构成侵权;但如果是个人在科研、教学等非盈利活动中使用专利技术,通常不构成侵权。 ### 判定标准: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 **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解释专利权利要求时,应当以专利权利要求书记载的技术内容为准,而不是以权利要求书的文字或措辞为准。例如,某发明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中明确了产品的关键技术特征和结构,这些就是确定保护范围的重要依据。 - **全面覆盖原则**:将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的全部技术特征与专利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技术方案的全部技术特征逐一进行对应比较。如果被控侵权物的技术特征完全覆盖了专利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那么就可能构成侵权。比如,专利技术要求产品有A、B、C三个技术特征,被控侵权产品也具备A、B、C这三个技术特征,就符合全面覆盖原则。 - **等同原则**:将被控侵权物的技术特征与专利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比较,即使从字面上看不相同,但经过分析可以认定两者是相等同,即两者以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产生基本相同的效果,或者,被控侵权物的技术特征是该专利所属领域普通技术人员通过阅读专利权利要求和说明书,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技术特征。在这种情况下,应当认定被控侵权物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例如,专利技术中的某个零件是方形的,被控侵权产品中对应的零件是圆形的,但它们在实现产品功能上效果基本相同,这种情况下可能根据等同原则判定构成侵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