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专利权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导致专利权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专利主题不符合授予条件** 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来说,需要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则需要具备新颖性,即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同时,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二、专利申请存在不合法情形** 1. 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这会使得相关技术内容不清晰、不完整,无法让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该发明或实用新型。例如,说明书中对于关键技术环节含糊其辞,缺少必要的技术细节。 2. 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权利要求书是确定专利保护范围的重要文件,它应当得到说明书的支持。如果权利要求书的内容超出了说明书所公开的范围,那么该专利就可能被认定无效。 3. 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规定的范围,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对申请文件的修改是有严格限制的,不能随意扩大或者改变原始申请的内容。 4. 专利权的主题不符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比如申请的内容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发明创造,而是对现有技术的简单拼凑等。 **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1. 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是不能被授予专利权的。例如,发明一种专门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或者设计一种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外观设计等。 2. 对于一些特定的对象,法律明确规定不授予专利权,比如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但生产方法除外)、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等。 **四、重复授权**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即一个发明创造只向一个人(最先申请的人)授予专利权。如果存在重复授权的情况,后续的专利将被认定无效。 **五、其他情形** 例如申请行使专利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或者申请人主体不适格等情况,也可能导致专利权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