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社会信用代码是否能开发票?
我要给一个合作方开发票,但是发现对方没有社会信用代码,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开发票。要是不能开的话,我该怎么处理这个事情呢?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在探讨没有社会信用代码能否开发票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进行分析。 首先,对于企业、非企业性单位等一般的市场主体来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第一条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这里所说的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没有社会信用代码通常是不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 然而,并非所有的主体都需要提供社会信用代码才能开发票。对于一些特殊的主体,比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性单位,以及个人消费者,根据相关规定,在索取发票时并不强制要求提供社会信用代码。向这些主体开具发票时,“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可以不填写。另外,对于国外客户,由于不存在我国的社会信用代码,也是不需要填写的。 综上所述,没有社会信用代码能不能开发票不能一概而论,要区分不同的购买主体情况。在实际操作中,销售方应当按照规定准确开具发票,避免因发票开具不符合规定而带来税务风险。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