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破产后还可以继续执行吗
我碰到个事儿,我有个朋友的公司经营不下去要申请破产了,可这时候还有一些针对公司的执行程序正在进行。我就挺疑惑的,想知道公司申请破产之后,这些执行程序还能不能接着进行下去啊,是直接就不能执行了,还是有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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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破产后,一般情况下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不能继续执行。 这里涉及到一个法律上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明确指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当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要对其整体财产进行清理和分配,保障所有债权人公平受偿。如果还继续执行个别债务,可能会造成部分债权人得到过多清偿,而其他债权人利益受损,破坏公平性。 不过,当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后,相关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可以继续进行,但执行程序在管理人接管后并不当然恢复执行。后续有两种可能情况,如果最后企业不宣告破产,执行机构可以依据法律规定,依职权恢复执行;要是法院做出宣告破产的裁定,执行机构就应当依据法律规定,裁定案件终结执行。此时所有的债权人都应当参加破产清算程序,由权利人自行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相关概念: 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要求宣告债务人破产的诉讼行为。 管理人: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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