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中途是否可以撤回?
我和公司产生了劳动纠纷,申请了劳动仲裁。但现在因为一些原因,我想撤回仲裁申请,不知道行不行。具体想了解劳动仲裁中途撤回申请的条件和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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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中途是可以撤回的,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而撤回仲裁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人行使自身权利的一种方式。 其次,关于可以撤回的具体情形及法律依据: - 自行和解撤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也就是说,如果在仲裁过程中,您和对方(比如用人单位)就争议事项自行协商并达成了一致的和解协议,就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撤回仲裁申请。例如,您和公司就工资支付和加班费用等争议事项,经过协商后达成了和解协议,那么您就可以依据此规定撤回仲裁申请。 - 按视为撤回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例如,仲裁庭已经通知您开庭的时间和地点,您没有合理的原因却没有按时到庭参加仲裁,或者在仲裁过程中未经仲裁庭同意就中途离开了,这种情况下,就会被视为您撤回了仲裁申请。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撤回仲裁申请一般需要以书面形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并且一旦撤回申请,后续再重新申请仲裁时,可能会受到一些限制,比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所以在决定是否撤回仲裁申请时,要谨慎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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