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签三年了能提前解约吗?
我签了一份三年的劳务合同,现在因为一些个人发展原因,想提前解约,但又担心会有法律风险。我不太清楚具体在什么情况下能提前解约,以及提前解约需要承担哪些责任等,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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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签三年了是可以提前解约的,不过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是协商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也就是说,只要你和用人单位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都可以提前解除劳务合同。比如,你因为家庭原因需要搬到另一个城市生活,无法继续在原单位工作,经过与单位友好协商,单位同意你提前解约,这种情况下就可以顺利解除合同,而且这种协商解除没有限定条件,只要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就行。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劳动者先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次是法定解除。当出现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时,劳动者也可以提前解除劳务合同。比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务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情况,劳动者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就有权解除劳务合同。这是法律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例如,单位连续几个月拖欠你的工资,这种情况下你就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解除劳务合同。 另外,如果劳务合同中本身约定了可以提前解约的情形,那么当约定的情形出现时,解除权人也可以解除合同。例如,劳务合同中约定,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获得了某个特定的专业资格证书,就可以提前解除合同,那么当劳动者取得该证书时,就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提前解约。 如果是劳动者想要提前解除劳务合同,一般还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通常劳动者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比如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这样可以给用人单位一定的时间来安排工作交接等事宜。如果劳动者没有遵守这个规定,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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