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改造挣的钱能赔给受伤的人吗
我在一次意外中导致他人受伤,现在我正在接受劳动改造,期间通过劳动有一些收入。我想知道这些劳动改 造挣来的钱,能不能用来赔偿给受伤的那个人呢?我很担心法律不允许这样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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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劳动改造所得的钱能否赔偿给受伤的人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劳动改造是指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通过参加劳动的方式,接受教育和改造。在劳动改造过程中,服刑人员会通过劳动获得一定的报酬,这部分报酬是服刑人员通过自身劳动合法取得的收入。
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也就是说,侵权人对受害人负有法定的赔偿义务。
服刑人员虽然处于劳动改造阶段,但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其通过劳动改造获得的报酬,本质上属于个人合法财产。而赔偿受害人的损失是其应尽的法律责任。所以,从原则上讲,劳动改造挣的钱是可以用来赔偿给受伤的人的。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涉及到一些程序和监管问题。服刑人员的劳动报酬通常由监狱等执行机关进行管理。如果服刑人员想要用这部分钱赔偿受害人,需要向执行机关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执行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核,在确保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的前提下,会允许服刑人员使用劳 动报酬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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