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可以担任出纳一职吗?
我是一家小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财务人员流动大,出纳岗位一直缺人。我想自己兼任出纳,负责公司日常资金收支等工作,但又不确定这样做合不合法。想问下法定代表人到底能不能当出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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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通常不可以担任出纳。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法定代表人和出纳的概念。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比如在公司中一般就是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而出纳则是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办理本单位的现金收付、银行结算及有关账务,保管库存现金、有价证券、财务印章及有关票据等工作的总称。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虽然这里没有直接提及法定代表人不能当出纳,但为了保证会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避免出现财务舞弊等问题,在实际操作中是要遵循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的整体决策和管理,如果同时兼任出纳,就相当于既负责决策又负责执行资金的收支操作,容易出现自己监督自己的情况,导致内部控制失效,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此外,从财务管理的角度讲,出纳和法定代表人的职责存在利益冲突。法定代表人可能会为了自身利益而利用出纳的职务便利,随意支取公司资金,或者掩盖一些财务问题。因此,为了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和财务安全,法定代表人不适合担任出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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