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纳和财务可以是同一个人吗?
我在一家小公司工作,公司老板想让我一人兼任出纳和财务两个岗位。我有点担心这样做合不合法,会不会有什么风险。我想了解下在法律层面,公司出纳和财务到底能不能由一个人来担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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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运营里,出纳和财务是两个不同的岗位。出纳主要负责管理公司的现金收付、银行结算等和货币资金相关的工作,像给员工报销费用、去银行存钱取钱等。而财务的工作更侧重于对公司的经济活动进行核算、监督和分析,比如编制财务报表、进行财务预算等。 从法律角度来说,公司出纳和财务不可以是同一个人。这是基于会计机构内部的牵制制度,也就是所谓的“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简单来讲,不相容职务是指那些如果由一个人担任,既可能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和弊端行为的职务。把这些不相容的职务分开,由不同的人来担任,能起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作用,从而降低错误和舞弊发生的概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虽然这里没有直接说不能兼任财务岗位,但财务和出纳岗位存在明显的不相容性,由一人兼任会违背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因为如果一个人同时担任出纳和财务,那么他在处理货币资金业务时,就有可能既管钱又管账,容易出现私自挪用公款、篡改账目等违法违规行为,并且这种行为很难被及时发现和制止。 所以,为了保证公司财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维护公司的财产安全,遵守法律法规,公司应严格将出纳和财务岗位分开,安排不同的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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