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出纳作为开票人是否存在风险?

我是公司的出纳,最近领导让我兼任开票人。我有点担心,不知道这样做会不会给我带来什么风险。我对这方面的法律规定不太了解,想知道出纳当开票人在法律上有没有问题,会有哪些潜在风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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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票风险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实际工作中,出纳兼任开票人是比较常见的情况,但这确实可能存在一定风险。下面为你详细分析:首先要明确几个关键概念。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它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重要书面证明。而风险,在这里指的是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虚开发票行为,包括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如果出纳作为开票人,在开具发票时没有严格按照规定操作,比如开具了与实际业务不符的发票,就可能构成虚开发票。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处,企业可能会面临罚款、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等处罚。对于开票人,也就是这里的出纳,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此外,如果因为开票失误导致企业遭受经济损失,企业可能会根据内部规章制度要求出纳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因此,出纳在兼任开票人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发票管理的相关规定,确保发票的开具真实、准确、规范,以降低自身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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