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票人、收款人、复核人各自有什么风险?


在发票开具过程中,开票人、收款人、复核人承担着不同的职责,也面临着各自的风险。 首先来看看开票人。开票人是实际开具发票的人员,主要负责按照真实的交易情况准确填写发票信息。若开票人虚开发票,即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就可能会触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虚开发票行为。虚开发票的开票人,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如果开票人因疏忽大意填错发票信息,如金额、数量、商品名称等,可能导致发票无效,企业需要重新开具发票,这不仅会增加企业的成本,也可能影响企业的纳税申报和财务管理。 接着是收款人。收款人是收取款项的一方。若收款人没有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记录收款信息,可能会导致企业财务数据不准确。如果涉及到偷税漏税的情况,收款人也可能会被牵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若收款人参与到企业的偷税行为中,将面临相应的法律处罚。 最后是复核人。复核人的职责是对发票的开具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发票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果复核人没有认真履行复核职责,未能发现发票中的错误或虚开情况,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出,复核人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虽然目前并没有明确针对复核人失职的具体法律条文,但在实际的税务检查和司法实践中,复核人可能会被认定为未尽到合理的审核义务,从而需要配合税务机关的调查,甚至可能面临企业内部的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