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时可以选择跟哥哥一起生活吗
我现在还未成年,父母最近在闹离婚,我不想跟他们任何一方,更想和已经成年的哥哥一起生活,就想问问这种想法在法律上允许吗,要是可以的话,具体得满足什么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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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父母离婚时,未成年子女一般情况下是跟随父母一方生活,但在特定条件下可以选择跟哥哥一起生活。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也就是说,如果父母都没有监护能力了,有监护能力的哥哥可以按顺序担任监护人,此时可以跟哥哥生活。 另外,若父母均表示不愿继续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子女可选择伴随已成年的兄长一同生活,但必须得到兄长明确同意,并且兄长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即便子女选择与兄长共同生活,其亲生父母仍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支付一定比例的必要抚养费用 。 同时,对于年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在父母离婚确定抚养权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不过这通常是在父母之间选择跟随哪一方,若想跟随哥哥,还是要满足前面所说的特定条件。总之,不是简单随意就能决定跟哥哥生活,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家庭情况来定。 相关概念: 监护能力:是指作为监护人,要具备能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并且能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等各方面的能力。 监护职责:监护人有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等一系列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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